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08年5月10日在广州大学图书馆附楼五楼召开。根据团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和《关于召开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共产生210名团员代表。
根据《关于召开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代表资格如下:
参加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我校的团员(受留团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除外)或保留团籍的党员(受留党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除外)。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全局观念,关心集体。
(3) 热心团内工作,善于团结同志,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合格。
(5) 没有受过处分。
附:《关于召开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广大团字〔2007〕24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
代表大会的通知
校属有关团组织:
我校团委《关于召开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经校党委、团市委研究同意,将定于2007年12月8日召开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屈哨兵
副组长:饶东方 陆财深 曾演期 何晓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何晓晴(兼)
副主任: 林雪松 郑美玲
成 员: 陈彦远 廖 勇 李云宁 宾 晶 曾梅华 罗 迪
谢 玲 李潮林 冯健生 张见圣 廖争荣 刘小燕
龙亚娌 李春森 高 菲 肖 华 刘晓亮 唐 蕾
李 玲 李 霞 朱剑飞 王国栋 郑 袆 谭镜华
钟日来 刘 源 郑 勇 周文东 黄 立 李根珍 李 颖 张智栋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秘书组:组长:何晓晴 副组长:廖 勇
成 员:罗 迪 王国栋
组织组:组长:林雪松 副组长:陈彦远
成 员:冯健生 李潮林
宣传组:组长:林雪松 副组长:宾 晶
成 员:张见圣 钟日来
会务组:组长:郑美玲 副组长:张智栋
成 员:谭镜华 刘晓亮 高 菲
二、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以及大会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共青团广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和回顾五年来我校共青团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自身建设、服务青年成才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规划部署今后学校共青团的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把我校共青团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内容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3、审议并通过相关文件。
三、共青团广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1、代表资格和条件
参加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我校的团员(受留团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除外)或保留团籍的党员(受留党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除外)。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全局观念,关心集体。
(3) 热心团内工作,善于团结同志,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合格。
(5) 没有受过处分。
2、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益于团员了解和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解决问题的原则,出席我校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拟按校本部团员总数1%的比例分配到校本部各学院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华软学院、松田学院、纺织学院、教工团总支各分配3名代表。代表总人数为202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校团委专职团干和各学院团委书记一般应是代表,但必须经所在单位选举(占单位选举名额)。各单位在酝酿选举代表时,要适当考虑研究生、学生干部、党团员、少数民族比例和性别比例,一般要求团支委、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比例不低于30%。
3、列席代表
列席代表包括:上一届没有当选代表的团委委员,未当选代表的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干部。
4、代表的产生办法
出席我校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选举产生。具体办法是,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各学院团委按分配名额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按差额20%的比例选举候选人名单,提交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应为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选举代表的结果为有效,最后选举结果报大会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决定。
5、代表团的划分
本次大会代表共组成四个代表团
第一代表团:50人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1人 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8人
商学院:17人 旅游学院:9人 继续教育学院:3人 团委:2人
第二代表团:52人
土木工程学院:15人 外国语学院:13人 法学院:6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7人 音乐舞蹈学院:3人
纺织服装学院:3人 松田学院:3人 团委:2人
第三代表团:52人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院:7人 美术学院:3人 人文学院:15人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7人 公共管理学院:10人
华软软件学院:3人 体育学院:5人 团委:2人
第四代表团:48人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10人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4人
地理科学学院:7人 化学化工学院:7人 教育学院:7人
生命科学学院:5人 艺术设计学院:3人 教工团总支:3人
团委:2人
每个代表团设正、副团长各1人,人选待代表选出后再协商产生。
6、要求:
(1)各单位在选举代表前必需把代表选举的时间、地点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电子版oa给陈彦远老师)。
(2)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应抓紧进行,要求11月5日前由各学院团委负责人将选举结果(书面和电子板)报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四、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校团委委员候选人组成
校团委委员为21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团委委员候选人为26人。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团籍在我校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丰富的共青团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成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能顾全大局。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合作,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6、学生委员必须没有补考现象,没有违纪记录。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根据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充分酝酿提名。
2、根据各单位的酝酿提名情况,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按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提出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3、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讨论考察,并将讨论结果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4、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把候选人的预备名单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学组织审批。
召开我校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是实现团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保证,是发扬团的民主,健全团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因此,保证开好本届团代会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学院团委要在各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团支部学好《团章》有关规定,大力宣传本次团代会的有关内容、要求,做好代表选举、大会宣传等各项工作。
共青团广州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